罕见!上海银保监两天24张罚单,直指房地产违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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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上海银保监两天24张罚单,直指房地产违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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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工农中建交都有:2021年7月27日至28日,上海银保监局针对16家机构连发24张罚单,剑指房地产融资违规!

以下为具体处罚机构及案由:

1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4号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50万元

2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3号

姚启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姚启明对工行自贸区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3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5号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50万元

4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11号

郁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郁挺对农行自贸区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责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5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2号

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支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6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2号

朱华栋(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

案由:2019年12月,朱华栋对中行浦东开发区支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7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0号

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案由:1.2017年4月至6月,该分行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2.2019年6月,该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3.2019年6月,该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股市。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10万元

8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10号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0万元

9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84号

建设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案由:2019年6月至7月,该支行发放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并购贷款。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0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4号

赵弢(建设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案由:2019年6月至7月,赵弢对建行嘉定支行发放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并购贷款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11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85号

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

案由: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该支行未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发放贷款。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2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86号

建设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案由: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该支行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违规提供融资。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3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87号

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案由:2019年7月,该支行某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14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88号

建设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案由:2019年3月,该支行某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19年7月,该支行部分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5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89号

建设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案由:2013年3月,该支行发放房地产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6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0号

建设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案由:2019年7月,该支行某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17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9号

交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8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8号

丁逸(交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丁逸对交行自贸区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19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7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万元

20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3号

李帅(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李帅对招商银行上海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21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6号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22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1号

王亚青(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王亚青对农商行浦东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23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1号

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案由:2019年12月,该公司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24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7号

宋浩(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案由:2019年12月,宋浩对外高桥财务公司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此批处罚,上海银保监局对16家机构开出24张罚单,罚款合计达1210万元。

案由则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

1、流动资金贷款违规

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

2、个人消费贷款违规

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

3、房地产贷款、并购贷款违规

发放房地产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发放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并购贷款。

未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发放贷款。

另外,也在7月28日,由于包括房地产信托业务违规等多项违规,华澳信托被罚566万元,时任副总裁被警告。

华澳信托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

1.2017年7月,该公司违规承诺信托本金和收益。

2.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该公司开展部分关联交易未逐笔向监管机构事前报告。

3.2018年和2019年,该公司未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4.2020年1月至6月,该公司部分信托计划风险管控和后续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5.2020年3月,该公司某房地产信托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6.2018年7月,该公司发行分级信托计划,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违规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7.2019年7月,该公司存在以贷收费。

8.2019年8月,该公司违规引入非金融机构推介某信托计划。

9.2015年3月以来,该公司未妥善保存管理某信托计划档案资料。

最终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没款共计566万元。

杨伟琳于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华澳信托副总裁,对华澳信托上述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最终被警告。

2021年至今银行业房地产融资的处罚案例总结

2021年以来,据金融监管研究院不完全统计,监管已经做出房地产融资相关行政处罚214件。具体信息如下:

1.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30号

处罚日期:2021-07-22

受罚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

案由: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

处罚:罚款三十五万元

2.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33号

处罚日期:2021-07-22

受罚方:潘良(北京银行青岛分行)

案由: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一案承担责任

处罚:警告

3.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34号

处罚日期:2021-07-22

受罚方:尹鸿鹏(北京银行青岛分行)

案由: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一案承担责任

处罚:警告

4.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32号

处罚日期:2021-07-22

受罚方:姚茂泳(北京银行青岛分行)

案由: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一案承担责任

处罚:警告

5.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31号

处罚日期:2021-07-22

受罚方:姜伟(北京银行青岛分行)

案由:对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一案承担责任

处罚:警告

6.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11号

处罚日期:2021-07-20

受罚方:郁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郁挺对农行自贸区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责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7.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7号

处罚日期:2021-07-19

受罚方: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万元

8.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9号

处罚日期:2021-07-19

受罚方:华澳国际信托

案由:1.2017年7月,该公司违规承诺信托本金和收益。2.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该公司开展部分关联交易未逐笔向监管机构事前报告。3.2018年和2019年,该公司未足额计提减值准备。4.2020年1月至6月,该公司部分信托计划风险管控和后续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5.2020年3月,该公司某房地产信托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6.2018年7月,该公司发行分级信托计划,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违规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7.2019年7月,该公司存在以贷收费。8.2019年8月,该公司违规引入非金融机构推介某信托计划。9.2015年3月以来,该公司未妥善保存管理某信托计划档案资料。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没款共计566万元

9.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6号

处罚日期:2021-07-19

受罚方:杨伟琳(华澳信托)

案由:杨伟琳于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华澳信托副总裁,对华澳信托下列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1.2017年7月,华澳信托违规承诺信托本金和收益。2.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华澳信托开展部分关联交易未逐笔向监管机构事前报告。3.2018年和2019年,华澳信托未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2020年1月至6月,华澳信托部分信托计划风险管理和后续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5.2020年3月,华澳信托某房地产信托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6.2018年7月,华澳信托发行分级信托计划,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违规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7.2019年7月,华澳信托存在以贷收费。8.2019年8月,华澳信托违规引入非金融机构推介某信托计划。9.2015年3月以来,华澳信托未妥善保存管理某信托计划档案资料。

处罚:警告

10.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2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支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1.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5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50万元

12.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10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0万元

13.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0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案由:2019年7月,该支行某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14.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0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案由:1.2017年4月至6月,该分行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2.2019年6月,该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3.2019年6月,该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股市。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10万元

15.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89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案由:2013年3月,该支行发放房地产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6.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84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案由:2019年6月至7月,该支行发放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并购贷款。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7.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87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案由:2019年7月,该支行某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18.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86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案由: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该支行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违规提供融资。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9.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88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案由:2019年3月,该支行某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19年7月,该支行部分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20.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85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

案由: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该支行未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发放贷款。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21.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4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50万元

22.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1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

案由:2019年12月,该公司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23.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6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24.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4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赵弢(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案由:2019年6月至7月,赵弢对建行嘉定支行发放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并购贷款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25.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1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王亚青(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王亚青对农商行浦东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26.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3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姚启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姚启明对工行自贸区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27.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02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朱华栋(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

案由:2019年12月,朱华栋对中行浦东开发区支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28.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8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丁逸(交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丁逸对交行自贸区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29.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7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宋浩(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

案由:2019年12月,宋浩对外高桥财务公司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30.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93号

处罚日期:2021-07-16

受罚方:李帅(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案由:2019年12月,李帅对招商银行上海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31.晋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

处罚日期:2021-07-09

受罚方:晋商银行太原肖墙路支行

案由: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处罚:对晋商银行太原肖墙路支行责令改正,罚款40万元;责令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32.浔银保监罚决字〔2021〕14号

处罚日期:2021-07-08

受罚方:中国银行九江市分行

案由:向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

处罚:罚款25万元

33.浔银保监罚决字〔2021〕17号

处罚日期:2021-07-08

受罚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分行

案由:向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

处罚:罚款25万元

34.浔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处罚日期:2021-07-08

受罚方:交通银行九江分行

案由:向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

处罚:罚款25万元

35.连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7-06

受罚方: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墩后分理处

案由: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

处罚:罚款35万元

36.连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处罚日期:2021-07-06

受罚方:赵德鑫(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墩后分理处)

案由:对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墩后分理处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负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罚款6万元

37.湖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处罚日期:2021-07-05

受罚方:建设银行湖州分行

案由:一、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不审慎;二、部分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置换股东土地出让金;三、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四、银行服务收费质价不符;五、以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罗雅赟、许怡、楼世杰、胡涛是上述行为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施伟是上述行为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涛是上述行为四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冉隆前是上述行为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罚:对建设银行湖州分行罚款255万元,分别给予建设银行湖州长兴支行行长罗雅赟、建设银行湖州长兴支行副行长许怡、建设银行湖州安吉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楼世杰、建设银行湖州南浔支行行长胡涛、建设银行湖州城中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施伟、建设银行湖州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冉隆前警告。

38.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78号

处罚日期:2021-07-02

受罚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

案由:1.2017年2月至2018年7月,该分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职。2.截至2019年8月,该分行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3.2015年1月至2019年6月,该分行部分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部分个人住房贷款贷前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4.2019年7月、8月,该分行部分理财业务销售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370万元

39.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72号

处罚日期:2021-07-02

受罚方:上海银行

案由:1.2018年12月,该行某笔同业投资房地产企业合规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2019年11月,该行某笔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3.2019年2月至4月,该行部分个人贷款违规用于购房。4.2020年5月至7月,该行对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偿债能力审查不审慎。5.2020年7月,该行在助贷环节对第三方机构收费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6.2020年6月至12月,该行部分业务以贷收费。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460万元

40.鹤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处罚日期:2021-07-02

受罚方:李杰(中原银行鹤壁分行)

案由:对中原银行鹤壁分行个人线上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41.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76号

处罚日期:2021-07-02

受罚方:陈凌燕(中国信达资产管理上海分公司)

案由:2019年4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上海分公司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陈凌燕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42.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69号

处罚日期:2021-07-01

受罚方:关思韵(上海银行浦西分行)

案由:2018年12月,上海银行浦西分行同业投资房地产企业合规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关思韵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43.防港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6-30

受罚方:广西上思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贷款“三查”失职导致质押物灭失、信贷资金绕道进入房地产、集团客户贷款超集中度、非真实转让不良贷款。

处罚:对广西上思农村商业银行罚款120万元;对黄伟成、梁明训、花培青、梁庭华、陈思柏给予警告。

44.聊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6-30

受罚方:北京银行聊城分行

案由:未落实贷款条件发放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处罚:罚款40万元

45.聊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6-30

受罚方:房磊

案由:对机构未落实贷款条件发放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问题负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46.聊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6-30

受罚方:孙健

案由:对机构未落实贷款条件发放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问题负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47.鹤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6-29

受罚方:中原银行鹤壁分行

案由:个人线上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

处罚:罚款25万元

48.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

处罚日期:2021-06-29

受罚方:中原银行

案由:住房抵押贷款内控管理存在缺陷、合作机构管控不到位。

处罚:合计罚款100万元。

49.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26号

处罚日期:2021-06-29

受罚方:方助军(中原银行)

案由:对中原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内控管理存在缺陷、合作机构管控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任。

处罚:警告。

50.梧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6-24

受罚方: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莫超教

案由:通过关系人以虚构房产交易套取贷款资金,授信不尽职办理“假按揭”;对理事实际控制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授信超集中度。

处罚:责令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正,合并罚款50万元;给予莫超教取消任职资格5年的处罚

51.鲁银保监罚决字〔2021〕18号

处罚日期:2021-06-23

受罚方:齐鲁银行

案由:贷款用途监控不到位,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处罚:罚款85万元

52.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53号

处罚日期:2021-06-21

受罚方: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

案由:超权限审批个人消费贷款,且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炒股、购房

处罚:罚款40万元

53.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55号

处罚日期:2021-06-21

受罚方:江西银行南昌高新支行

案由: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开发企业

处罚:罚款30万元

54.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54号

处罚日期:2021-06-21

受罚方:叶颂明(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

案由:对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超权限审批个人消费贷款,且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炒股、购房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处5万元罚款

55.丽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

处罚日期:2021-06-16

受罚方: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

案由:一、房地产开发贷款违规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二、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

处罚:对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罚款75万元。

56.廊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

处罚日期:2021-06-15

受罚方:固安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固安农商行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审批不合规、股权质押不合规、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人员超期限未轮岗、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单一客户大额风险暴露超标、贷款资金在受托支付后又回流至借款人、房地产贷款不合规等违规问题,张增华、杨晓光、杨文军应负领导责任或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对固安农商行处以罚款五十万元,对张增华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六万元,对杨晓光处以罚款五万元,对杨文军处以警告

57.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34号

处罚日期:2021-06-10

受罚方:邮储银行宁波分行

案由: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对涉环保风险企业授信管控不严、部分业务未实现统一授信管理、贷前调查及授信审查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授信审批意见、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严

处罚:罚款230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58.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37号

处罚日期:2021-06-10

受罚方: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存在缺陷、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未严格执行房贷政策相关规定、授信调查审查不审慎

处罚:罚款320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59.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39号

处罚日期:2021-06-10

受罚方:蒋敏(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对未严格执行房贷政策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经办责任

处罚:警告

60.荆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6-09

受罚方:湖北公安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一、对个人消费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风险;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三、向信贷客户转嫁贷款业务经营成本。

处罚:对湖北公安农村商业银行予以罚款85万元,对责任人喻龙军、程超、刘良文分别予以警告。

61.鄂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6-08

受罚方: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案由:一、违规向关系人发放贷款;二、贷前调查不尽职,违规通过并购贷款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融资;三、违规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代替贴现,规避监管要求。

处罚:对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予以罚款3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0723.77元,罚没合计3510723.77元;对责任人程俊夫、王肖琴、胡菁、段玲、李小路、马文清、刘涛分别予以警告。

62.云银保监罚决字〔2021〕51号

处罚日期:2021-06-07

受罚方: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

案由:一、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二、违规收费三、违规办理借名贷款,变相为房地产企业融资四、违规发放无实际需求的流动资金贷款五、违规办理借款主体不合规的贷款六、违规通过非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七、信贷资金用途监控不力,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购买本行理财产品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九、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转借他人(企业)使用、转定期存款十、办理经营性物业贷款不审慎,贷款资金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及购买本行理财产品十一、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十二、未按监管要求在增值税发票正面加注已承兑信息十三、违规发放虚假按揭贷款

处罚:罚款420万元

63.淄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6-01

受罚方:齐商银行

案由: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银信类业务资金流入房地产行业。

处罚:罚款75万元

64.襄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6-01

受罚方:交通银行襄阳分行

案由: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审查审批不审慎

处罚:罚款25万元

65.宿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

处罚日期:2021-05-31

受罚方:苏州银行宿迁分行

案由: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被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处罚:罚款30万元

66.宿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

处罚日期:2021-05-31

受罚方:王利翠(苏州银行宿迁分行)

案由:对苏州银行宿迁分行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被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处5万元罚款

67.连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5-28

受罚方: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案由: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

处罚:罚款35万元

68.周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

处罚日期:2021-05-28

受罚方:河南鹿邑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向借款人转嫁抵押登记费用;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且未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贷款管理不审慎;股权与公司治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处罚:合计罚款135万元。

69.芜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5-27

受罚方: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分行

案由:贷款用途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

处罚:罚款20万元

70.连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5-27

受罚方: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双湖支行

案由: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

处罚:罚款35万元

71.芜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5-27

受罚方:程鹏(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分行)

案由:当事人作为农业银行芜湖分行繁昌县支行客户经理,对于贷款用途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负有直接经办责任。

处罚:警告

72.芜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5-27

受罚方:虞学武(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分行)

案由:当事人作为农业银行芜湖分行时任繁昌县支行行长,对于贷款用途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73.芜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5-27

受罚方:章新柱(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分行)

案由:当事人作为农业银行芜湖分行时任副行长,对于贷款用途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罚款5万元

74.连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5-27

受罚方:陈文明(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双湖支行)

案由:对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双湖支行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负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罚款6万元

75.廊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5-25

受罚方:中国银行燕郊分行

案由:未严格落实住房按揭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消费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尽职

处罚:罚款150万元,责令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76.浙银保监罚决字〔2021〕28号

处罚日期:2021-05-25

受罚方:江苏银行杭州分行

案由:一、高管履职管理不到位,拟任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却已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二、信贷管理不审慎,通过利率掉期衍生品业务分解贷款利息收入;三、信贷管理不审慎,要求信贷客户“存款回报”;四、向资本金比例不足且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五、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实质用于支付土地款;六、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导致个贷资金被挪用;七、贷款用途管理不到位导致流贷资金被挪用;八、放款管理不审慎。管友健对上述行为二、三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对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罚款235万元;对管友健警告,并罚款5万元。

77.玉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处罚日期:2021-05-25

受罚方:张金坤(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案由:对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后“管理严重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企业并违规办理贷款展期”的违法行为负有领导和审批责任。

处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

78.廊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处罚日期:2021-05-25

受罚方:李文旭(中国银行燕郊分行北蔡路支行)

案由:对中国银行燕郊分行北蔡路支行未严格落实住房按揭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贷前调查不尽职等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79.廊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5-25

受罚方:靳宝申(中国银行燕郊分行)

案由:对中国银行燕郊分行未严格落实住房按揭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消费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尽职等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80.云银保监罚决字〔2021〕20号

处罚日期:2021-05-24

受罚方:中信银行昆明分行

案由:违规通过非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存贷挂钩,以低风险授信业务变相揽储;办理个人按揭贷款不审慎,发放开发商支付首付款及按揭款的个人贷款;转嫁抵押评估费和抵押登记费;未按监管要求在增值税发票正面加注已承兑信息;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房市、股市或购买理财产品。

处罚:罚款180万元

81.玉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5-24

受罚方: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案由:贷后管理严重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企业并违规办理贷款展期。

处罚:罚款30万元

82.淮南银保监罚决字〔2021〕27号

处罚日期:2021-05-24

受罚方:王猛(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王猛时任淮南通商农商行房地产信贷部总经理,对该行违规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负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并处罚款八万元

83.淮南银保监罚决字〔2021〕26号

处罚日期:2021-05-24

受罚方:吴迪(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吴迪时任淮南通商农商行房地产信贷部客户经理,对该行违规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负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

84.云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

处罚日期:2021-05-21

受罚方: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案由: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监管要求进行审批;违规发放虚假按揭贷款;向空壳公司发放用途不真实的贷款,用于承接本社不良贷款,掩盖资产质量;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违规办理借名贷款;违规向平台公司、房地产业发放社团贷款;通过资管计划非真实转让不良贷款,虚假出表掩盖资产质量。

处罚:罚款205万元

85.宣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5-20

受罚方:张伟(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市分行)

案由:张伟时任建设银行宣城市分行住房金融业务部经理,对建设银行宣城市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86.浙银保监罚决字〔2021〕26号

处罚日期:2021-05-19

受罚方:建设银行杭州分行

案由:一、中间业务收费质价不符;二、贷款管理不审慎,房地产开发贷款用于置换前期股东支付的土地款;三、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消费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四、贷款管理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购房;五、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资本市场投资;六、虚增小微企业时点存贷款数据。

处罚:对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罚款245万元。

87.浙银保监罚决字〔2021〕27号

处罚日期:2021-05-19

受罚方: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

案由:一、违规开展“融e通2号”业务;二、内保外贷业务严重不审慎;三、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关联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四、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违规挪用于购房;五、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审慎,透支资金违规流入房市;六、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七、贷款管理不审慎,向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八、贷款管理不审慎,向房地产开发项目过度融资;九、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项目发放按揭贷款;十、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严重不审慎。

处罚:对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罚款440万元。

88.深银保监罚决字〔2021〕52号

处罚日期:2021-05-18

受罚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案由:1.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2.小微企业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3.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用途不合理,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地价;4.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未有效核实贷款用途真实性,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5.黄金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

处罚:罚款210万元

89.深银保监罚决字〔2021〕45号

处罚日期:2021-05-18

受罚方: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案由: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后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

处罚:罚款40万元

90.浙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

处罚日期:2021-05-18

受罚方:杭州银行

案由:一、房地产项目融资业务不审慎;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三、授信投放不审慎,超额投放;四、理财资金管理不审慎,回流借款人母公司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保证金;五、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挪用于购房;六、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挪用于购房。余晓对上述第一项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对杭州银行罚款250万元,对余晓警告。

91.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

处罚日期:2021-05-17

受罚方:中国银行

案由:一、向未纳入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放贷款二、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三、向无资金缺口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四、存款月末冲时点五、为无真实贸易背景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六、贷款管理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七、票据贴现资金直接回流至出票人或其关联人账户八、理财产品质押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九、超比例发放并购贷款十、向未经备案的跨境并购业务提供并购贷款十一、违规为私募股权基金收购境内企业发放并购贷款十二、超授权期限办理汇出汇款融资业务十三、与名单外交易对手开展同业业务十四、违规为他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账户十五、以同业返存方式不当吸收存款十六、自营和代客理财业务未能实现风险隔离十七、面向一般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十八、未按规定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风险状况十九、违规向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二十、理财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款或置换股东购地借款二十一、理财资金违规用于土地储备项目二十二、理财非标融资入股商业银行二十三、理财非标融资用于商业银行注册验资二十四、超授信额度提供理财非标融资二十五、买入返售业务标的资产不合规二十六、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搭售保险产品二十七、单家分支行代销3家以上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二十八、主承销债券包销余券未通过风险处置专户处置二十九、通过平移贷款延缓风险暴露三十、债券投资业务未分类,表内债券未计提减值准备三十一、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设立有限合伙基金,不洁净转让不良资产三十二、迟报案件信息三十三、案件问责不到位三十四、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三十五、违规收取福费廷风险承担费三十六、违规向部分已签约代发工资客户收取年费

处罚:罚没8761.355万元

92.银保监罚决字〔2021〕16号

处罚日期:2021-05-17

受罚方:招商银行

案由:一、为同业投资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部分未按规定计提风险加权资产二、违规协助无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银行发行结构性衍生产品三、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四、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不准确,实际余额超监管标准五、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六、理财资金池化运作七、利用理财产品准备金调节收益八、高净值客户认定不审慎九、并表管理不到位,通过关联非银机构的内部交易,违规变相降低理财产品销售门槛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理财产品未执行合格投资者标准十一、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人数超限十二、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销售投资高风险资产或权益性资产的理财产品十三、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十四、全权委托业务不规范十五、未按要求向监管机构报告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被监管否决后仍未及时停办业务十六、通过关联机构引入非合格投资者,受让以本行信用卡债权设立的信托次级受益权十七、“智能投资受托计划业务”通过其他方式规避整改,扩大业务规模,且业务数据和材料缺失十八、票据转贴现假卖断屡查屡犯十九、贷款、理财或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土地储备项目二十、理财资金违规提供棚改项目资本金融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并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二十一、同业投资、理财资金等违规投向地价款或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二十二、理财资金认购商业银行增发的股票二十三、违规为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搭桥融资,并用理财产品投资本行主承债券以承接表内类信贷资产二十四、为定制公募基金提供投资顾问二十五、为本行承销债券兑付提供资金支持二十六、协助发行人以非市场化的价格发行债券二十七、瞒报案件信息

处罚:罚款7170万元

93.银保监罚决字〔2021〕18号

处罚日期:2021-05-17

受罚方:东亚银行(中国)

案由:一、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未记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二、贷款支付及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房地产开发贷款部分资金被挪用三、信贷资金回流购买本行理财并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四、定期存单质押比例不符合监管要求五、授信审查及授信后管理不到位,并造成内保外贷业务履约及垫款六、违规办理资金用途超出境外借款人正常经营范围的内保外贷业务七、违规发放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八、违规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九、未对同业业务交易对手进行集中统一的名单制管理十、同业存款变相纳入一般性存款核算,虚增存款规模十一、利用票据“卖断+买入返售+到期买断”交易模式转移规模十二、提前扣划理财产品投资资金作为佣金收入十三、衍生产品交易条款设计不合理十四、董事及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十五、未按照规定逐笔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十六、监管统计数据多次错报十七、转嫁经营成本,评估费由借款人承担十八、个别业务收费模式未实现息费分离

处罚:罚款1120万元

94.银保监罚决字〔2021〕13号

处罚日期:2021-05-17

受罚方:渤海银行

案由:一、地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贷款不合规二、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三、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四、违规通过同业投资或理财募集资金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五、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六、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批准七、一般关联交易未按程序审批八、内部审计严重不足九、瞒报案件(风险)信息十、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未测算营运资金需求十一、对个别客户环保政策执行情况调查不尽职十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十三、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金额超过项目备案总投资十四、未落实授信审批条件发放贷款十五、未按规定执行受托支付十六、未有效监控贷款使用情况以致贷款被挪用十七、贷款风险分类不审慎十八、为代为推介的信托产品到期兑付提供流动性支持十九、未在官网公示代为推介的信托产品相关重要信息二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管理不规范二十一、未严格审核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二十二、部分分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业务投资情况报告二十三、部分转贴现票据风险加权资产计提不准确二十四、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未有效分离二十五、理财产品之间风险未完全隔离二十六、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占比超监管指标二十七、理财信息登记不准确二十八、理财资金为客户入股其他商业银行提供融资二十九、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三十、风险揭示书存在问题三十一、理财资金用于开立本行定期存单三十二、投向权益类资产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理财产品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三十三、单一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期限与标的资产期限不一致三十四、组合信贷类理财产品高流动性资产低于监管要求

处罚:罚款9720万元

95.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

处罚日期:2021-05-17

受罚方:黄晓红(中国银行临安城中街支行)

案由:(时任中国银行临安城中街支行客户经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搭售保险产品

处罚:警告

96.皖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

处罚日期:2021-05-14

受罚方: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

案由:一、将利息通过贷款承诺费、银团安排费方式收取;二、利用非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造成业务数据失真。

处罚:罚款90万元

97.衢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5-12

受罚方: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衢州分行

案由: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企账户,信贷资金被挪用,虚增存贷款,员工违规代保管经客户签章的空白重要资料

处罚:罚款180万元

98.云银保监罚决字〔2021〕16号

处罚日期:2021-05-12

受罚方:平安银行昆明分行

案由: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部分进入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

处罚:罚款30万元

99.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31号

处罚日期:2021-05-11

受罚方: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关联交易管理存在缺陷,监管意见整改落实不力,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严,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授信制度不完善、购买商用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合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处罚:罚款215万元,并责令机构对关联交易管理存在缺陷问题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100.广发银行宁波分行

处罚日期:2021-05-11

受罚方:广发银行宁波分行

案由:房地产项目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项目贷款支付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

处罚:罚款140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101.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27号

处罚日期:2021-05-11

受罚方:俞全贤(广发银行宁波分行)

案由:房地产项目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项目贷款支付管理不到位

处罚:警告

102.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57号

处罚日期:2021-05-10

受罚方: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案由:1.2018年9月,该分行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变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2.2019年5月,该分行同业投资资金变向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3.2017年7月至9月,该分行发放某并购贷款用途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4.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该分行部分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用于购房。5.2019年3月,该分行以存款作为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6.2016年12月,该分行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300万元

103.陕银保监罚决字〔2021〕35号

处罚日期:2021-05-10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西安新城支行

案由: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发放审核不严

处罚:处以28万元罚款

104.陕银保监罚决字〔2021〕36号

处罚日期:2021-05-10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西安曲江支行

案由: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发放个人商用房贷款

处罚:处以28万元罚款

105.陕银保监罚决字〔2021〕33号

处罚日期:2021-05-10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案由:个人住房贷款对首付款资金审核不严

处罚:处以25万元罚款

106.陕银保监罚决字〔2021〕38号

处罚日期:2021-05-10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

案由: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导致部分信用卡透支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处罚:处以26万元罚款

107.陕银保监罚决字〔2021〕34号

处罚日期:2021-05-10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

案由: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处罚:处以27万元罚款

108.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55号

处罚日期:2021-05-10

受罚方:平安银行资金运营中心

案由:1.2016年5月,该中心违规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2.2017年3月,该中心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3.2017年3月,该中心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4.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该中心黄金份额租赁款违规用于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5.2018年1月,该中心虚增存款。6.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该中心向黄金产业链外企业提供实物黄金租赁。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300万元

109.浙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处罚日期:2021-05-06

受罚方: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案由:一、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违规挪用于支付土地款、归还前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股东往来款;二、贷款管理不审慎,个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处罚:对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罚款70万元

110.临银保监罚决字〔2021〕13号

处罚日期:2021-05-06

受罚方:王云(中国工商银行临沧分行)

案由:对中国工商银行临沧分行“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经办责任

处罚:警告

111.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44号

处罚日期:2021-04-30

受罚方:温州银行上海分行

案由:1.2018年11月,该分行违规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2.2018年12月和2019年2月,该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变相用于支付拍地保证金。3.2018年12月,该分行以存款作为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4.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该分行某贷款未按规定进行支付管理。5.2019年3月,该分行部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未严格执行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50万元

112.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45号

处罚日期:2021-04-30

受罚方:盛京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案由:1.2018年3月至7月,该支行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2.2018年12月,该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3.2018年12月,该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4.2018年1月,该支行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未严格执行个人贷款支付管理、以贷转存吸存。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万元

113.津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

处罚日期:2021-04-28

受罚方:大连银行天津分行

案由:一、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处罚:罚款合计110万元

114.津银保监罚决字〔2021〕22号

处罚日期:2021-04-28

受罚方:张羽(大连银行天津分行)

案由:对大连银行天津分行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

115.津银保监罚决字〔2021〕21号

处罚日期:2021-04-28

受罚方:王涛(大连银行天津分行)

案由:对大连银行天津分行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116.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39号

处罚日期:2021-04-27

受罚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上海市分公司

案由:1.2019年4月,该公司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2.2018年8月,该公司违规收购企业之间非真实存在的债权。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00万元

117.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4-26

受罚方: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

案由:向不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

处罚:罚款七十万元

118.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处罚日期:2021-04-26

受罚方:杜程程(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

案由:对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一案承担责任

处罚:警告

119.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4-26

受罚方:隋李岭(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

案由:对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向不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一案承担责任

处罚:警告并处六万元罚款

120.宜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4-25

受罚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万载县支行

案由:个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罚款20万元

121.宜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

处罚日期:2021-04-25

受罚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宜春分行

案由: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银票敞口风险管理费、贷款资金被挪用至房地产市场、违规提供政府购买服务融资、项目资本金来源于债务性资金

处罚:罚款100万元

122.宜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

处罚日期:2021-04-25

受罚方:九江银行宜春分行

案由:以贴现资金做保证金,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个人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罚款50万元

123.宜银保监罚决字〔2021〕7号

处罚日期:2021-04-25

受罚方: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通过借名贷款为房地产企业融资、违规转嫁经营成本

处罚:罚款90万元

124.宜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4-25

受罚方:奉新九银村镇银行

案由:住房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

处罚:罚款20万元

125.宜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

处罚日期:2021-04-25

受罚方:邬卫平(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对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借名贷款为房地产企业融资、违规转嫁经营成本的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

处罚:罚款10万元

126.宜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处罚日期:2021-04-25

受罚方:李世春(奉新九银村镇银行)

案由:对奉新九银村镇银行住房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127.宜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

处罚日期:2021-04-25

受罚方:钟婷(奉新九银村镇银行)

案由:对奉新九银村镇银行住房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

128.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

处罚日期:2021-04-22

受罚方: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宁支行

案由:2018年12月,该支行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

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29.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

处罚日期:2021-04-22

受罚方:招商银行西宁分行、耿国银

案由:一、贷后管理不尽职,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二、贷款“三查”不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流入母公司

处罚:对招商银行西宁分行处60万元罚款;对耿国银处5万元罚款

130.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

处罚日期:2021-04-16

受罚方:交通银行郑州商鼎路支行

案由:向提供虚假资料的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处罚:罚款50万元。

131.豫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

处罚日期:2021-04-16

受罚方:交通银行郑州建设西路支行

案由:向提供虚假资料的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处罚:罚款50万元

132.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

处罚日期:2021-04-15

受罚方:兴业国际信托、薛瑞锋

案由:1.利益相关人违规购买本公司结构化信托产品次级受益权;2.未尽职调查项目资本金到位凭证真实性;3.违规测算运营资金需求、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4.未有效履行房地产信托业务尽职调查职责

处罚:对薛瑞锋给予警告;对兴业国际信托合计处以罚款230万元。

133.淮北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4-09

受罚方: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濉溪支行

案由:未能有效监控贷款资金流向,造成个人消费类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

处罚:罚款20万元

134.淮北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4-09

受罚方:徐虎(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濉溪支行)

案由:徐虎作为支行行长助理,具体负责信贷业务管理,对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流入房市起主要作用,应负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135.遵银保监罚决字〔2021〕35号

处罚日期:2021-04-08

受罚方: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

处罚:罚款二十万元

136.遵银保监罚决字〔2021〕36号

处罚日期:2021-04-08

受罚方:李大友(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对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负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

137.丽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

处罚日期:2021-04-02

受罚方:浙江遂昌富民村镇银行

案由: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罚款30万元

138.衢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4-01

受罚方: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郑建华、汪洪君、余俊锋、姜鉴雄

案由:重大投资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超过监管规定,信贷资金由他人使用,信贷资金被挪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虚增存贷款,员工违规代保管经客户签章的空白重要资料,违规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借款人意外保险费用,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以其他用途其他产品隐匿发放个人按揭贷款

处罚:对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予以罚款410万元;对郑建华、汪洪君、余俊锋、姜鉴雄予以警告处分

139.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3-31

受罚方: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分行

案由:固定资产贷款被挪作他用、个人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股市

处罚:罚款八十万元

140.北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3-30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门源支行

案由: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不审慎、不合规。

处罚:罚款35万元

141.北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3-30

受罚方:于海亮(中国建设银行门源支行)

案由:于海亮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门源支行行长期间,对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不审慎、不合规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142.丽银保监罚决字〔2021〕7号

处罚日期:2021-03-29

受罚方: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同业业务不审慎行为;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行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处罚:罚款85万元

143.丽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

处罚日期:2021-03-29

受罚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丽水分行

案由: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项目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处罚:罚款25万元

144.锡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3-23

受罚方: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

案由: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过程中借贷搭售行为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301.3元,并处罚款10万元

145.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16号

处罚日期:2021-03-23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

案由:违规发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处罚:对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处以50万元罚款。

146.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处罚日期:2021-03-23

受罚方:兴业银行福州仓山万达支行

案由:违规发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处罚:对兴业银行福州仓山万达支行处以20万元罚款。

147.锡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3-23

受罚方:张弋勤(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

案由:对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分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过程中借贷搭售行为负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

148.浙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

处罚日期:2021-03-22

受罚方: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杭州分行

案由: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

处罚:对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杭州分行罚款40万元。

149.温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

处罚日期:2021-03-18

受罚方:温州民商银行、张昊、薛笑丹、王海潮、林爱莲、潘愉宽

案由:温州民商银行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向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贷资金直接或者变相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张昊对温州民商银行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负直接责任。王海潮对温州民商银行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负审查责任;对温州民商银行向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负审查责任。林爱莲对温州民商银行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负主要管理责任;对温州民商银行向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负主要管理责任。薛笑丹对温州民商银行向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负直接责任。潘愉宽对温州民商银行向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公司发放贷款负审批责任。

处罚:对温州民商银行处罚款225万元;对张昊警告;对薛笑丹警告;对王海潮分别警告;对潘愉宽警告;对林爱莲分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150.温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

处罚日期:2021-03-18

受罚方:瓯海农商银行、黄定表、林亮、王志飞

案由:瓯海农商银行变相投资入股企业整改不到位;业务活动数据反映不真实;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黄定表对瓯海农商银行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负管理责任。林亮对瓯海农商银行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负直接责任。王志飞对瓯海农商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责任。

处罚:对瓯海农商银行处罚款245万元;对黄定表警告;对林亮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王志飞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151.温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

处罚日期:2021-03-18

受罚方:乐清农商银行

案由: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向公务员发放经营性贷款;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

处罚:罚款125万元

152.深银保监罚决字〔2021〕23号

处罚日期:2021-03-16

受罚方: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案由:并购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借道固定资产支持融资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支付管理不合规;向投资公司发放的贷款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贷款房产评估费由客户承担;存贷挂钩

处罚:罚款290万元

153.金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

处罚日期:2021-03-12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义乌分行

案由:信贷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信贷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法发放房地产项目贷款;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处罚:罚款115万元

154.台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

处罚日期:2021-03-12

受罚方:浙商银行台州分行

案由:浙商银行台州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股市和金融资产交易所产品等投资;贷款资金挪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发放用途不真实贷款。

处罚:对浙商银行台州分行罚款95万元。

155.温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3-10

受罚方: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

案由: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严重不审慎;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处罚:罚款95万元

156.鲁银保监罚决字〔2021〕13号

处罚日期:2021-03-10

受罚方: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

案由:通过非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和股市

处罚:罚款60万元

157.温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3-10

受罚方:泰顺农商银行

案由: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向资本金未到位的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处罚:罚款75万元

158.温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3-10

受罚方:瑞安农商银行、余丽平

案由:瑞安农商银行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被用于支付股权收购款。余丽平对瑞安农商银行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负直接责任。

处罚:对瑞安农商银行处罚款185万元;对余丽平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159.鲁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

处罚日期:2021-03-03

受罚方:吴炜

案由:对机构向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

处罚:警告

160.株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3-02

受罚方:湖南炎陵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

处罚:罚款25万元

161.株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3-02

受罚方:罗光强(炎陵农商行)

案由:担任炎陵农商行九龙支行客户经理期间,对炎陵农商行“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违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

162.陕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

处罚日期:2021-03-01

受罚方:昆仑银行西安兴庆路支行

案由: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资本金审核不严

处罚:处以23万元罚款

163.台银保监罚决字〔2021〕7号

处罚日期:2021-02-26

受罚方: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

案由: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证券市场;未经成本测算,银团贷款联合收费;贷款审查不尽职,个人经营性贷款主体不合规。

处罚:对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罚款89万元。

164.辽银保监罚决〔2021〕15号

处罚日期:2021-02-26

受罚方: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分行

案由:违规发放个人商品房贷款

处罚:罚款伍拾万元

165.辽银保监罚决〔2021〕16号

处罚日期:2021-02-26

受罚方:李海波(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南湖支行)

案由:对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南湖支行违规发放个人商品房贷款行为负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

166.辽银保监罚决〔2021〕14号

处罚日期:2021-02-26

受罚方:黄国铭(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南湖支行)

案由:对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南湖支行违规发放个人商品房贷款行为负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

167.辽银保监罚决〔2021〕13号

处罚日期:2021-02-26

受罚方:韩亚光(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南湖支行)

案由:对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南湖支行违规发放个人商品房贷款行为负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

168.台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2-22

受罚方: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证券市场;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员工与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金库业务管理不到位。

处罚:对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罚款94万元。

169.台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2-22

受罚方:浙江临海湖商村镇银行、宋敏跃

案由:浙江临海湖商村镇银行发放用途不真实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入股市;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宋敏跃对浙江临海湖商村镇银行发放用途不真实贷款行为负责。

处罚:对浙江临海湖商村镇银行罚款69万元;对宋敏跃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170.台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2-22

受罚方:浙江黄岩恒升村镇银行

案由:浙江黄岩恒升村镇银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证券市场;授信业务准入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经营性贷款;违规保管客户已签字但关键要素空白的信贷合同。

处罚:对浙江黄岩恒升村镇银行罚款89万元。

171.台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处罚日期:2021-02-22

受罚方:平安银行台州分行

案由:平安银行台州分行贷款资金转结构性存款,为办理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股市;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处罚:对平安银行台州分行罚款79万元。

172.鲁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

处罚日期:2021-02-20

受罚方:中信银行济南分行

案由: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二手房按揭贷款审查不到位等

处罚:罚款225万元

173.大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

处罚日期:2021-02-20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大连金普新区分行

案由:在房地产贷款业务中存在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贷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处罚:罚款二十万元

174.鲁银保监罚决字〔2021〕7号

处罚日期:2021-02-20

受罚方:毕泗胜

案由:对机构二手房按揭贷款审查不到位负直接责任

处罚:罚款5万元

175.粤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2-18

受罚方:渤海银行广州分行

案由:保理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向未取得有关批准文件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未办妥抵押(预告)登记即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处罚:对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罚款125万元;对渤海银行广州中山三路支行罚款30万元;对渤海银行广州环市路支行罚款20万元

176.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

处罚日期:2021-02-07

受罚方:四川信托

案由:四川信托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一、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二、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三、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四、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五、违规发放信托贷款用于购买金融机构股权。六、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七、违规开展结构化证券信托业务。八、违规开展通道类融资业务。九、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十、将本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项目。十一、穿透后单个信托计划单笔委托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人人数超过50人。十二、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十三、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处罚:合计罚款3490万元

177.贵银保监罚决字〔2021〕21号

处罚日期:2021-02-05

受罚方:中信银行贵阳分行

案由: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尽职;非真实转让问题资产;违规给房地产企业融资。

处罚:罚款八十万元

178.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

处罚日期:2021-02-01

受罚方:成都银行金牛支行

案由: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处罚:罚款三十万元

179.湘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

处罚日期:2021-01-29

受罚方:北京银行长沙分行

案由: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流动资金贷款最终违规用于购地;违规通过信托通道发放房地产贷款;违规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以贷转存,并办理存单质押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房地产领域;个人贷款最终违规用于房地产领域;违规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

处罚:合计罚款一百七十万元

180.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处罚日期:2021-01-29

受罚方:曾卫国(成都银行金牛支行)

案由:对成都银行金牛支行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中支付审核不尽职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并罚款五万元

181.文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处罚日期:2021-01-27

受罚方:王子唐(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对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

182.文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1-27

受罚方:梅德志(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对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183.文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1-27

受罚方:刘永斌(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对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违规发放虚假按揭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处罚:警告

184.文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1-27

受罚方:李奎(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对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处罚:警告

185.怒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1-26

受罚方: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案由:个人消费贷款流向房地产领域

处罚:罚款20万元

186.怒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1-26

受罚方:郭金锐(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案由:对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消费贷款流向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

187.怒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1-26

受罚方:杨洪京(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案由:对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消费贷款流向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188.文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1-22

受罚方:云南文山市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违规发放虚假按揭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

处罚:罚款95万元

189.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7号

处罚日期:2021-01-20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福清分行、陈贤源

案由: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管理不到位

处罚:对中国建设银行福清分行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陈贤源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90.湘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1-20

受罚方:长沙农村商业银行

案由: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授信管理不审慎。

处罚:合计罚款七十万元

191.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1-18

受罚方: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刘宇庭

案由:1.风险控制手段不足,导致汽车供应链金融融资项下部分质押物悬空;2.贷款审查不尽职,押品管理不到位,监控不足;3.贷款支付不合规;4.小微快贷产品资金用途无法有效管控,贷款被挪用于购房、资金空转、以贷转存、以贷还贷、贷款用于给他人提供借款;5.理财产品期限错配、滚动发售、分离定价

处罚:共计对机构罚款2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164.58元;对个人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192.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1-18

受罚方:兴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

案由:贷前调查严重失职,违反受托支付规定以贷转存;贷款资金被挪用;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市等严重违法审慎经营规则

处罚:罚款50万元

193.钦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1-15

受罚方: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

案由:办理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公营业用房租赁内控管理不到位。

处罚:罚款70万元

194.河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1-15

受罚方: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案由:1.法人股超比例未经监管部门核准;2.内控管理不到位,发生员工违规侵占客户资金的案件;3.社团贷款管理混乱,部分社团贷款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行业。

处罚:合计罚款一百一十万元

195.河银保监罚决字〔2021〕14号

处罚日期:2021-01-15

受罚方:吴元恒(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案由:对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团贷款管理混乱,部分社团贷款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行业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警告

196.河银保监罚决字〔2021〕13号

处罚日期:2021-01-15

受罚方:韦程(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案由:对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团贷款管理混乱,部分社团贷款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行业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197.河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处罚日期:2021-01-15

受罚方:韦选懂(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案由:1.对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控管理不到位,发生员工违规侵占客户资金的案件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对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团贷款管理混乱,部分社团贷款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行业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并处罚款八万元

198.河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1-15

受罚方:韦杰军(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案由:1.对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股超比例未经监管部门核准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对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控管理不到位,发生员工违规侵占客户资金的案件发生负有管理责任;3.对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团贷款管理混乱,部分社团贷款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行业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并处罚款八万元

199.河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1-15

受罚方:谭泽(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案由:1.对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股超比例未经监管部门核准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对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控管理不到位,发生员工违规侵占客户资金的案件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3.对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团贷款管理混乱,部分社团贷款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行业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并处罚款十万元

200.钦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处罚日期:2021-01-15

受罚方:梁文杰(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

案由: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办理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公营业用房租赁内控管理不到位。梁文杰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处罚: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201.钦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1-15

受罚方:王年年(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

案由: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办理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公营业用房租赁内控管理不到位。王年年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处罚: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202.钦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1-15

受罚方:宁坚(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

案由: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办理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公营业用房租赁内控管理不到位。宁坚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处罚: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203.钦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1-15

受罚方:韦树彬(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

案由: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办理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公营业用房租赁内控管理不到位。韦树彬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处罚: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204.厦银保监罚决字〔2021〕17号

处罚日期:2021-01-14

受罚方:厦门国际银行、孟永森、林翔

案由:部分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不合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发放不审慎。

处罚:(一)对厦门国际银行处以罚款八十万元。(二)对孟永森、林翔给予警告。

205.保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1-13

受罚方:中国工商银行龙陵支行

案由: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后管理严重不尽职。

处罚:罚款21万元

206.六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1-13

受罚方:贵州银行六盘水分行

案由:信贷资金借道“置换股东借款”流入房开企业;用贴现资金开立定期存单并质押,用于开票虚增资产负债规模。

处罚:罚款三十万元

207.衢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1-11

受罚方: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分行

案由: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信贷资金被挪用,违规流入股市或证券账户;通过息转费虚增中间业务收入

处罚:罚款95万元

208.宿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处罚日期:2021-01-11

受罚方:兴业银行宿迁分行

案由:房地产开发贷款放款审核不严格,部分贷款资金回流企业集团有关账户

处罚:罚款30万元

209.厦银保监罚决字〔2021〕13号

处罚日期:2021-01-11

受罚方:厦门银行

案由: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

处罚:罚款二十万元

210.宿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处罚日期:2021-01-11

受罚方:徐栋(兴业银行宿迁分行)

案由:对兴业银行宿迁分行房地产开发贷款放款审核不严格,部分贷款资金回流企业集团有关账户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211.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1-08

受罚方:中国农业银行西宁市城北支行、冯海涛

案由:贷款“三查”不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回流

处罚:对中国农业银行西宁市城北支行予以罚款40万元对冯海涛予以罚款5万元

212.常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1-05

受罚方:中国银行常州分行

案由:违规发放商业用房贷款

处罚:罚款45万元

213.嘉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处罚日期:2021-01-05

受罚方:浙江稠州银行嘉兴分行

案由: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处罚:罚款30万元

214.常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

处罚日期:2021-01-05

受罚方:赵小虎(中国银行常州分行)

案由:对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违规发放商业用房贷款负直接管理责任

处罚: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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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阅读:

在银行和信托领域,房地产融资传统违规点

(一)银行表内融资

1.土地储备贷款

2016年1月1日起,禁止向银行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如果是一二级开发联动范畴(旧改、城市更新)仍然可以在合规基础上对开发机构提供融资,棚改过程中对拆迁补充的购买服务此前也较为普遍,2018年后逐步退出这种模式。

2.房地产开发贷

产品逐渐向大型房企倾斜。对商业银行而已,目前开发贷款仍然可以做,但需要符合“四三二”原则,下面的处罚案例分析,可以看出来大量四证不齐或者不具备开发资质的融资受到处罚。

- 4:项目已取得四证,即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此前很多金融机构采取先放款,后补部分许可证的做法,属于典型四证不齐的做法,被监管处罚的案例最常见。

- 3:已投入30%自有资金。后续该比例在国务院的项目资本金新规中有所调整《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不过市场上仍采用“3”的说法,且多数银行仍沿袭自有资金比例达到30%的内部风控标准;

- 2:项目公司或直接控股股东(须持有项目公司50%以上(不含)的股权)具有不低于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同时在房企信托融资收紧后,不再适用“项目公司不具有二级资质,若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系全线条100%控股,仅允许向上穿透至第二层级控股股东具有不低于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的标准。注意二级开发资质只针对信托融资,不是针对银行融资。

“432”规定的雏形见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后历经多次调整、重申、细化、扩大适用范围。

2016年监管部门列了16个热点城市名单,对这些城市的住宅类开发贷受限,尤其私募基金相关备案全面停止,但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开发贷其他要求情况下仅仅因为热点城市受处罚,所以热点城市限制更多是一种倾向性,不是监管要求。

3.对房地产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针对制造业、物流企业等,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其主营业务是房地产项目开发,其融资需求必须对应开发项目,存货是拿到预售证的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所以流动资金需求实际主要就是项目的融资需求。如果允许对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容易被挪用。所以监管直接对流动资金贷款一刀切。

但从后面处罚案例可以看出,仍然有不少银行通过关联方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企。很多房地产企业的商票贴现也类似,容易因为贸易背景不真实,流向房地产企业。

4.土地款融资

这里的土地款融资包括土地拍卖保证金、出让金、相关税款等整个土地出让环节的费用。

这是最核心的底线,目前不仅仅不能直接提供土地款融资,任何间接的土地款融资都被封堵,比如通过归还关联方借款,但关联方借款是用途土地款,属于违规。

5.并购贷款和股东借款

房企对项目并购的融资需求,本身应该属于合规范畴,比如2018年万科对华夏幸福部分住宅类开发项目的并购。主要只有符合《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要求控制风险和融资比例的要求。

但该业务模式容易被利用,被并购方变相作为过桥资金,协助银行信贷资金最终用于拿地。因此对于并购的穿透要求,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尺度把握。

上海银监局于2018年年初,向上海本地商业银行及在本地的分行发出关于并购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并购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并购贷款投向房地产开发土地并购,或房地产开发土地项目公司股权并购的,应按穿透原则,拟并购土地项目应该完成在建工程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不得对“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

并购贷款不得投向未足额缴付土地出让金项目,不得用于变相置换土地出让金;

防范关联企业借助虚假并购套取贷款资金,确保贷款资金不被挪用;

按不低于其他贷款种类的频率和标准对并购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和计提准备。

目前监管口径对股东借款,只要是当初股东借款和拿地相关,必然会被处罚。还有如何判断股东借款的真实性,股东借款是否已经被偿还?置换股东借款的资金有没有可能被用于拿地,都存在很多不确定性。

6.委托贷款

作为受托银行,与房地产有关的委托贷款发放也应该要符合前面所列举的最终资金流向合规性问题。委托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企业,作为受托银行被处罚的情况笔者查询处罚案例库,只有2010年有一个浙江银监局对当地银行处罚案例(四证不齐的委托贷款),最近几年反而没有。

(二)表外理财融资

银行的表外融资,即我们常说的非标或结构化融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理财资金和同业资金,部分银行会匹配一定额度的自营资金。

2016年11月份下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相关业务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中进一步体现。

其中,对理财资金和同业资金监管的思路主要分三个体系,一个是资金的用途,二是通道的监管,三是投资管理的监管。

1.资金用途

不得投向四证不全、资本金不到位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

不得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

不得置换用来拿地的股东借款;

不得投向流动资金贷款。

2.通道和穿透监管

禁止多层嵌套,严格穿透底层资产。

2016年10月,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提出了穿透核查的要求,首次明确将特定目的载体投资按照穿透原则对应至最终债务人;其次,要求地方银监局严格执行落实“穿透”原则,禁止同业、资管计划进入房地产。

2017年4月份开始“三三四十”监管风暴也是要求穿透核查。同年年底发布的55号文,针对银信合作业务也是强调严格禁止协助银行资金进行监管套利,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

(三)信托房地产融资

1、列举常规的禁止性事项

(1)不得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开发贷款;

(2)不得直接或以并购贷款等名义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土地储备贷款;

(3)不得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4)不得以向开发商上下游企业、关联方或施工方发放贷款等名义将资金实际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规避房地产信托贷款相关监管要求。

2、各信托公司不得通以下名义助推房地产企业增加隐形杠杆:

(1)股权投资附加回购、

(2)股权投资附加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受让、

(3)股权投资+股东借款、

(4)股权投资+债权认购劣后等各类“明股实债”方式,

(5)通过投资应收账款、特定资产收益权等各类收(受)益权模式变相规避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

3、此外监管对对数十家信托公司约谈,对信托公司提出以下五点要求:

要求这些信托公司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落实“房住不炒”的总要求,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现行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

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确保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与自身资本实力、资产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相匹配。

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合规建设,确保房地产信托业务稳健发展。

控制业务增速,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和增速控制在合理水平。

提升受托管理能力,积极优化房地产信托服务方式,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专业化、特色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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